引言

2021年3月11日,数字艺术创作者Beeple的一副NFT作品在佳德士拍卖行拍出6920万美元的天价,彻底让NFT这个概念火出了圈。紧接着,诸多知名企业相继发布了NFT作品,如奥迪汽车发布了系列NFT艺术作品,通过xNFT Protocol限量铸造与发行,赠送给奥迪车主。路易威登、漫威、迪士尼、可口可乐乃至国际奥委会都推出了限量NFT产品。目前,NFT生态在海外市场呈井喷式增长态势。据国外网站公布的数据统计,2021年交易量达176.9亿美元,同比增长21,350%。买家数量达230.1万,同比增长2952%,卖家数量达119万,同比增长3,669%。而NFT交易的热度在今年也持续升温,据统计,今年第一季度的NFT交易量已经超过了去年全年的交易量。截至3月24日,今年NFT交易量已达到260亿美元,较去年全年交易增长约47%。这种飞速发展迅速引起更多海内外投资者的关注,使NFT成为一股热潮,甚至被一些人描述为数字资产的未来。[1]

NFT在海外投资市场掀起一波浪潮的同时,中国国内的NFT市场也开始发展壮大。近来,腾讯、阿里、网易、京东和其他公司已经开始创建自己的NFT交易平台,并推出了各种NFT艺术品。尽管NFT具有巨大的潜在影响市场,代表着未来商机,但NFT技术仍处于非常早期的阶段。事实上,这个火爆国内外的新兴事物究竟是什么,具有怎样的应用前景,国内外交易市场存在怎样的差别,又面临着哪些法律风险,尤其在我国法律框架下,如何构建NFT交易的监管体系?上述问题目前来说均存在一定的模糊或者空白。故笔者希望借此文对NFT进行深入解读,以解答上述困惑,使新来者更清楚地了解NFT的发展、挑战与未来机遇。

一、NFT的兴起:非同质化代币的定义、技术原理及应用场景

(一)NFT的定义

NFT全称Non-Fungible Token,译为非同质代币。要理解非同质化代币这一概念,首先需清楚何为同质化代币。同质化代币是一种能够替代、具有同一性、可接近无穷拆分的代币,例如比特币。每个比特币在价值上来说,都是相同的,两个比特币的关系就如同两枚1元的硬币,它们是可以交换的,且具有可分割性,即它们可以被分为最小单位来进行交换。相较之下,非同质化代币包含了记录在其智能合约中的识别信息,使得其具有独特性。我们可以将NFT定义为一种基于区块链的具有不可分割、不可替代、不可互换、独一无二、可验证、可流通、可交易等特性的数字资产所有权。

(二)NFT的技术原理

目前,非同质化代币的主流方案为ERC标准方案。 ERC系列标准为以太坊智能合约规定了不同的接口,而不同的接口及其组合决定了代币可以实现的功能,由此生成多种多样的代币。具体而言,与非同质代币有关的ERC主要包括ERC-721、ERC-998、ERC-1155等。其中,真正奠定了“非同质通证”的概念及地位的是ERC-721。在此以前,ERC-20定义了基于以太坊发行的代币的标准接口,基于ERC-20发行的代币就是同质化代币。ERC-721在ERC-20的基础上增加了每个代币的独立编号(tokenId)及ownerOF等接口,此时每一个代币均有其“与生俱来”的编号,理论上可使每一个代币成为独一无二、不可分割的对象,本质上属于一种特殊的具有稀缺性的链上的数字资产。然而,ERC-1155与ERC-998的出现改变了这一局面。ERC-1155是由Enjin的CTO WitekRadomski提出的在一个智能合约中定义多物品/代币的标准接口,主要服务于区块链游戏中的虚拟道具。简单地说,ERC-1155定义的物品将被储存在一个中央智能合约里,只占用极少的空间用来互相区分。这样就节省了重复的代码以及相应的费用。ERC-1155还可以用来把多个物品(TOKEN)合并打包成一个物品(TOKEN包)。ERC-998提出了“可组合非同质代币”(Composable NFTs,简写为CNFT),它的设计可以让任何一个NFT拥有其他NFT或FT。转移CNFT时,就是转移CNFT所拥有的整个层级结构和所属关系。例如,CryptoKitties的衍生游戏KittyHats中的猫咪衣服是ERC-721类型。如果用户给自己的某只猫穿上了衣服,在现有的ERC-721体系下无法体现衣服与猫的从属关系。如果需要交易猫咪和它所拥有的衣服时,需要对于猫咪本身、猫咪的衣服分别做交易,使交易过程极为繁复,且每一次交易需要消耗大量燃料。ERC-998所做的事情就是建立一个相应的ERC-721猫咪为父“父代币”,ERC-721服装为“子代币”。也就是说,如果我们要卖掉这只猫,先把它们整合为一个整体,这个整体依然是不可分割的,但包含了猫咪对衣服的所有权关系,然后对这个整体进行交易就可以。

(三)NFT的应用场景

事实上,NFT的雏形最早可以追溯到2012年基于比特币改进的一种P2P网络协议,该协议可以实现去中心化的虚拟资产交易。此后,一个点对点的金融平台Counterparty于2014年横空出世,该平台支持卡牌游戏和虚拟资产交易,吸引了众多游戏开发者。2017年3月,随着以太坊的迅速崛起,世界上第一个NFT项目CryptoPunks在以太坊发布。同年,由Dapper Labs 团队推出的名为加密猫(CryptoKitties)的游戏首次引出了“NFT”概念。CryptoKitties 是采用ECR-721的第一个项目,该项目允许玩家在区块链上领养、喂养、交易虚拟猫,并跟踪区块中单个代币的所有权及其转移。此后,NFT生态大规模大幅增长,用户基础和技术革新给NFT项目带来了更多玩法,如毕加索朋克,哈希面具,3D朋克,非官方朋克,波尔卡蒙、月亮猫救援、 NFT盒等项目均取得了巨大成功。 近年来,NFT应用场景更是进一步呈现多元化发展趋势,基于其本身特性,NFT的应用主要集中于艺术收藏品、音乐、票务、游戏等领域。如在艺术收藏品领域,NFT的唯一性、稀缺性与艺术品的天然属性高度契合,故NFT带来的数字稀缺性非常适合收藏品或资产。例如一些最早的NFT产品包括CryptoKitties和Crypto Punks,像Covid Alien这样单个Crypto Punk NFT售价为1175万美元。同时,艺术品的所有权及其流转都记录在区块链上,难以篡改,意味着所有人均可以查看,能够较好地解决传统的艺术品拍卖中因信息的不透明性和供需的不平衡性导致的艺术品的伪造问题。在游戏领域,基于区块链技术的 NFT 能够记录玩家在游戏内的状态和成就,保存游戏中获得的物品清单,如武器、电源、车辆、角色等,使得传统游戏中玩家仅享有装备使用权而非所有权的固有范式得以打破。再如,基于NFT的不可替代性及可追溯性,NFT还可以用来记录各种产业的数据与资讯,例如医疗、房地产、学科成绩单、执照、证书,将这些咨询和数据非同质代币化为NFTs,让其具有追溯性、无法被篡改,也不会轻易丢失。此外,NFT的稀有性与价值性,还使得其常常被当作一种质押品来促进资金流动。

二、NFT的发展:国内外主要交易市场的发展现状及主要差异

(一)国外NFT交易市场的发展现状

海外NFT市场交易热潮从2020年下半年开始,至今仍在延续发展。尤其头部NFT交易平台的交易量令人瞠目。根据DappRadar数据显示,截至2022年3月24日,OpenSea总交易量为235亿美元,排名第一,LooksRare以181.6亿美元排名第二。下面,笔者将就几个国外主要的交易平台进行介绍。

作为全球最大的NFT交易平台,Opensea是去中心化交易所,功能包括制作并上线NFT、交易NFT、管理NFT、搜索NFT项目交易信息等。该平台上交易的NFT商品千姿百态,包含加密艺术品、游戏商品、虚拟土地、数字版权等。在该平台上,用户进入门槛低,且能在此自由创建、交易NFT,平台支持固定价格、降价、高出价等出售机制。此外,该平台目前支持241种加密货币作为支付方式,平台会抽取交易额的2.5%作为交易佣金,创作者也能在10%以内自由设置版税。

LooksRare是一个于2022年1月11日新推出的NFT市场,功能包括创建上线NFT、交易NFT、交易挖矿、质押LOOKS获取收益,其中交易挖矿\质押LOOKS获取收益是其吸引客户的亮点。不同于OpenSea的是,该交易平台对于所有NFT交易仅收取2%的手续费,且在OpenSea上用户想要购买时只能用ETH购买,而LooksRare则可以混合支付。此外,在OpenSea,全部的交易手续费只会变成财报上面的数字,但LooksRare则是把手续费奖励给LOOKS质押者,且用户分到的不是平台币,而是WETH,这会吸引到更多使用者去质押LOOKS。

Nifty Gateway是一个受监管的NFT交易平台,该平台的进入门槛较高,普通人发表作品需要进行申请,艺术家入驻则实行邀请制。目前,该平台与顶级艺术家和品牌合作,如世界知名艺术家Michael Kagan,打造限量版、高品质的Nifties系列。此外,该平台还包含加密货币游戏和应用类产品,如CryptoKitties、GodsUnchained等。NiftyGateway 是一个以美元为基础的中心化市场,允许美国用户提取法定货币,并计划面向国际用户推出同样功能。用户可以用信用卡购买 NFT,出售时可直接兑现到银行帐户中。

(二)国内NFT交易市场的发展现状

与国外市场相比,中国国内的NFT市场虽然才刚刚开始,但其光明前景正不断吸引着资本的入场,尤其阿里、腾讯、网易等国内一众互联网巨头的布局,为NFT在我国的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支撑。笔者从当前国内众多NFT交易平台中选取了几个主要平台,对不同平台的交易方式、交易媒介、交易逻辑、所有权等对多方面内容进行了解,大体来说总结如下图:

幻核是国内首个NFT交易App,于2021年8月2日上线。幻核数字商品是基于至信链NFT技术协议发行的数字商品。至信链是由腾讯公司、中国网安以及北明软件发起建立的基于数字文化内容场景的司法应用生态服务平台。目前幻核以私下渠道联系艺术家的形式发行NFT产品,并未开放私人创作,且发行产品以收藏为主,不支持二次交易,该平台的代表作品为首期限量的有声《十三邀》数字艺术收藏品NFT。

以鲸探、灵稀数藏为代表的发行平台,分别由阿里和京东所开发,每期数字藏品(NFT)发行数量 6000-10000个不等,一般藏品定价9.9元,;3D普通藏品 19.9元,3D高端藏品29.9元。鲸探、灵稀同样不允许数字藏品的转卖,鲸探平台更是明确规定数字藏品(NFT)持有180天,可以转赠,但是获得转赠后持有满 2年方可进行第二次转赠,通过限制流通,得以极大的减轻了炒作风险。

不同于上述平台,NFT中国是一家NFT数字资产上链、推广、交易综合性平台,创立于2021年5月。该平台专注艺术品类NFT,包含线下渠道以及线上渠道,汇集较多收藏家。目前,NFT中国已有数千名艺术家入驻,100余位艺术家同平台展开了深度合作,使平台汇集了许多具备投资价值的优质作品对于拥有艺术家工作室的用户,平台没有发行数量的限制。对于个人申请的艺术家,最多只能上传20份作品。平台目前支持盲盒发行、拍卖、定价等多种发行模式。除了上架自有平台的市场,NFT中国还会将作品同步到OpenSea、Rarible等海外几个最大的市场,以解决流动性问题。

(三)国内外NFT交易市场的主要差异

通过上文对国外及国内NFT主要交易市场的介绍,可以发现:

显然,不同于国内NFT大都采用联盟链发行,国外主流NFT大多基于公链发行,NFT产品可以自由买卖,交易自由度非常高,二级市场的流动性显著,从某种意义上来说成为了投机获利、资金融通的一种载体。同时,国外主流NFT交易平台大都支持用户自行创作自己的NFT产品。其中,部分老牌NFT发行平台以艺术家创作为主,门槛较高,但仍有部分平台门槛较低,使得普通用户也能参与NFT的制作与发行。

与国外NFT交易市场形成鲜明对比,基于国内相关监管政策的高压态势,为打击投机炒作行为,目前NFT在我国的发展路径较为保守。尤其几个互联网巨头所开发的NFT平台更多是从版权保护切入,以收藏功能为主,且大多使用联盟链,并非完全中心化。在IP授权方面,上述平台均邀请艺术家/创作者创作IP,并未开放第三方创作权限,注册用户不能自行创作自己的NFT产品,不开放个人创作NFT产品上传。二次交易方面,大多平台均未开放二次交易,仅支持个人收藏、使用或附有时间期限要求的转赠。从交易方式来看,上述平台均限制于用人民币直接购买,而无法用其他数字货币进行交易。总的来说,目前在我国交易市场,NFT产品缺乏代币交易功能,各大平台更为强调无币化NFT的探索。

三、NFT的挑战:新兴事物的法律风险及其带来的监管挑战

区块链技术、智能合约的迅猛发展,催生了NFT这一新兴事物的出现,伴随着NFT在艺术品收藏、游戏开发、门票、身份认证等多领域的应用,其内在价值不断被挖掘、利用,促进了市场繁荣,增进了社会福祉。但与此同时,这一新兴事物也隐藏着一系列法律风险。

(一)财产安全风险

4月1日,周杰伦在Instagram平台上发文,称自己此前获赠的BAYX#3738NFT被钓鱼网站偷了。据LooksRare信息显示,该NFT被转出后,短短1个小时内便多次转手,并分别以130ETH、155ETH的价格转手交易。以ETH价格计算,周杰伦的被盗NFT价值超过50万美元,折合人民币超320万元。从当前发生的NFT盗窃事件来看,盗窃方式主要存在三种:一是钱包私钥泄露。私钥是管理钱包资产的钥匙,一旦泄露,则NFT的安全性就沦为空谈。而当用户铸造或出售NFT进行交易时,恶意攻击者可能会利用身份验证漏洞或窃取用户的私钥以非法转让NFT的所有权;二是攻击式黑客入侵。以区块链与智能合约技术为基础的NFT,其自身的安全性必然受到区块链和智能合约安全性的重要影响。目前区块链系统内每个组件都可能成为攻击接口,因此面临着多重安全挑战。然而,对于区块链系统的安全问题,至今尚缺乏有效的系统级安全评估手段、网络预警技术、决策支持能力以及灾后修复技术;三是平台运营者参与盗窃。平台运营者出现内鬼将系统所存在的漏洞信息泄露或平台建立的最初目的就是为了从事违法犯罪活动,也有可能引发NFT盗窃事件,危及平台内用户的数字资产。

当NFT盗窃事件发生后,受害人的损失往往难以得到救济。首先,盗窃者难以确定。由于黑客行为较为隐蔽,且NFT盗窃后往往存在多次交易、转移行为。因此,尽管NFT具有可溯源性特征,区块链上也记载了智能合约执行的完全记录,但仍然难以找到真正的盗窃者。此外,随着量子计算的发展,区块链底层依赖的哈希函数、公钥加密算法、数字签名、零知识证明等技术的安全性也将受到影响。而完全去中心的匿名区块链系统缺乏有效的监管手段,当攻击者破坏系统安全、非法用户利用区块链实施违法行为时,系统无法对攻击者和非法用户进行追责。这意味着一旦攻击成功,由于区块链的难以篡改性,非法交易便无法撤回,这将给用户造成无法逆转的经济损失。[2]

需注意的是,目前在我国法律框架下,NFT的法律性质尚不明确,将其作为物、货币、证券或合同标的的处理均存在难以解决的争议。对此,目前不少学者主张将NFT视作我国《民法典》中规定的虚拟财产予以保护。但问题在于,虚拟财产的权利属性也仍饱受争议,且根据现行《刑法》规定,当虚拟财产遭受盗窃时,难以被认定为财产犯罪。从司法实践来看,过去被认为属于“虚拟财产”的游戏代币、数字货币等往往被认定为非法获取计算机信息系统数据罪中的“数据”,而并非当作《刑法》中的财物,这一点为NFT的财产安全保护带来了一定困境。

(二)知识产权风险

NFT目前主要应用在文化艺术产品领域,有引起知识产权风险的可能。事实上,NFT作为某种艺术品的产权凭证,只能证明该NFT产品所有权及其在区块链上的流转记录,但不能证明作品本身的知识产权归属。[3]例如,有人将他人的作品铸造到NFT中,并在原创作者不知情或未同意的情况下出售,那么根据NFT的运行机制,“所有者”是在他们的钱包中拥有该代币的人。也就是说,如果从一开始就存在知识产权纠纷或者侵权的情形,损害后果可能通过公链的金融杠杆效应不断放大,甚至产生难以计算的严重侵权结果。此外,同一个作品还可以用于生成多个非同质化代币,一旦各个非同质化代币的发行方都声称其为唯一的、原创的来源,对于投资者和普通消费者来说可能造成极大的困惑。 因此,NFT的出现给现有的知识产权法律框架提出巨大挑战,反映了当前在现实空间与虚拟空间内对于知识产权法律保护的割裂现状,如何完善虚拟空间知识产权保护,尤其如何加强与现实空间既有法律规定之间的衔接与协调,已成为亟待解决的一大问题。

(三)金融安全风险

NFT本身具有多重价值属性,与现实或虚拟的艺术品、音乐、食品等绑定的NFT,基于其专有性,本身主要是作为一种普通虚拟商品而存在。然而,限量发行的NFT产品具有稀缺性,当其被承担投融资工具、权益凭证等功能时,其可能演化为金融产品,成为投机获利、资金融通的载体。尤其在NFT产品具有去中介化、去国界化、非当面性、匿名性以及交易快捷、全球流动性特征的情况下,NFT产品极容易引发过度炒作,仍有可能成为金融领域最大的安全风险。目前,NFT艺术品的经济评估没有相对应的体系,市场中不存在积淀了深厚文化底蕴反映人类精神文明的经典作品作为参照。仅通过市场的调节和对收藏者心理的揣测来定价,极容易将本身文化价值不高的炒高。同时,以太坊2.0的公链设计增加了比较自由的资产质押功能,在灵活的质押合约加持下,NFT产品极易变为洗钱、恐怖融资的工具。而投资性资本的介入导致NFT市场规模呈井喷式发展,一定程度上造成了市场泡沫,在缺乏鉴别与监管的情况下,容易引发欺诈与非法集资风险。此外,对于NFT项目而言,通过硬分叉恢复被盗资产是一种可用的最后手段。然而,硬分叉可能形成的结果是对于同一标的的权属认定出现重大分歧,这对于NFT化的单一或稀缺产品的可靠认证极为不利。[4] 当非同质代币通过智能合约承载着质押、投资等复杂的金融操作时,硬分叉对金融安全所产生的影响更是难以估量,进一步加剧了其在金融安全方面的隐忧。

(四)NFT带来的监管挑战

自2013年以来,我国发布了《关于防范比特币风险的通知》、《关于防范代币发行融资风险的公告》、《关于防范以“虚拟货币”、“区块链”名义进行非法集资的风险提示》、《关于防范虚拟货币交易炒作风险的公告》等多部文件,均指出虚拟货币不具有与法定货币等同的法律地位,明确禁止首次代币发行融资行为,金融机构和非银行支付机构不得为虚拟货币相关业务活动提供服务,以及要严厉打击涉虚拟货币犯罪活动。然而,对于NFT这一新兴事物,相关监管工作的责任主体、制度框架、法律依据及相应的技术标准体系均未明确。尤其NFT在不同的应用场景下,面临的安全风险不尽相同,如知识产权风险、洗钱风险、非法集资风险、欺诈风险、网络安全风险等等,NFT的发行与交易是否在现有法律法规框架下构成违法犯罪,仍需结合NFT发行的机制、过程而具体判断,为相应监管带来了难题。

不过,新技术的发展也成为法律规范更新发展的一大动力。具体来说,针对NFT带来的监管挑战,相关法治建设需要聚焦以下若干基础性目标:一是明确NFT的合法性边界,尤其需要厘清NFT的法律定性问题;二是明确监管主体及其权责,针对NFT在不同应用场景下存在的种种风险,单一监管机构难以满足NFT交易的安全需求,对此仍可借鉴当前我国对数字代币的监管主体结构,联合多头主体如反洗钱监管机构、网信部门、市场监管部门、央行等金融管理部分形成全方位的动态监管。同时加强行政监管与刑法规制的衔接,当相关活动构成犯罪的,应当及时移送公安机关处理,例如以NFT名义进行的诈骗或传销、非法集资等违法犯罪活动;第三,完善治理框架。基于区块链技术发展的高度自发性和充沛的市场活力,NFT项目的监管可以首先依托交易平台自身的监管手段,同时以政府监管力量作为后盾,加强风险的事前预防与事后控制。尤其在我国,NFT产品主要基于联盟链发行,上述公私共治的模式便更具有可行性。同时,针对目前NFT监管领域的法律空白,国家可以推动相关立法进程以及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的发布,为企业主体提供明确的合规指导。

四、结语

​尽管NFT可能引发的种种法律风险成为悬在整个行业头上的“达摩克里斯之剑”,但不可否认,NFT仍然是极具潜力的新生技术,其在推动游戏产业的发展、促进虚拟活动的繁荣、保护数字收藏品乃至启发元宇宙等多个领域都具有光明的发展前景。然而,NFT想要获得持续的发展,需要合规的产业运作,完善的监管机制,防止技术的滥用,沦为违法犯罪的工具。只有NFT项目能够建立在安全的区块链上,遵循合法合规的发行、交易机制,不以炒作为目的而真正服务于场景需求的数字产品的交易,才能真正构建出健康、健全的NFT交易市场。这一切仍任重而道远,而NFT将向何方向发展,其内在价值将来能被挖掘、利用至何种程度,尚值得期待。

参考文献:

1.金色财经:多链发展、功能聚合NFT交易平台如何转型升级?, blockchain/1185837.html,2022年4月11日最后访问。

2. Katya Fisher, Once upon a Time in NFT: Blockchain,Copyright, and the Right of First Sale Doctrine, 37 Cardozo Arts & Ent. L.J. 629 (2019).

3.秦蕊,李娟娟等:NFT:基于区块链的非同质化通证及其应用,智能科学与技术学报2021年第2期。

4.苏宇:非同质通证的法律性质与风险治理,东方法学2022年第2期。

本文作者:阮紫晴 上海申浩律师事务所 孙俊律师团队实习律师,苏州大学刑法学硕士研究生。主要研究领域为行政刑法、刑事合规、数据犯罪等领域。